关于印发《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
2021-06-29

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《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
浙教办函〔2021〕124号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各普通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及我省实施意见,根据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,决定举办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、大学生艺术节。现将《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《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《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《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》.doc

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     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 

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

2021年5月13日